当你的爱车上了年头
时不时出些小故障
车身上也有了锈迹斑斑
这时候一定要注意啦!
汽车也是有“有效期”的
机动车一旦达到报废标准
就要办理机动车报废、注销登记
不得继续使用!
不少车主在报废旧车时
都不知道从何下手
也不知道自己的车是不是该报废
那报废究竟应该怎么申请?
哪些地方可以办理呢?
一起来看看吧
哪些情形应当办理机动车报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4号 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
(二)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
(三)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的;
(四)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五)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
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
(一)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如何办理车辆报废?
1、联系正规回收企业
登录“交管12123”APP,点击“线下网点”---“更多”,选择要办理的业务,可查询离你最近的服务网点地址。
2、交车及后续办理
您只需将车辆,以及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一起交付给有资质的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之后的所有业务都由回收企业负责办理,不用您再跑腿。
3、线上领取注销证明
车辆报废注销后,不用再去车管所打印纸质证明!打开 “交管 12123”APP,按以下步骤操作就能领:
“交管12123”APP首页点击【电子证件凭证】→【电子凭证】(单位用户选【机动车注销证明】);
下载 PDF 格式电子注销证明,可保存至本地或微信分享;
特别提醒:
申请人因机动车灭失办理注销登记的,须到车管所由车主本人提出申请,不得代办。
现场书面承诺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导致机动车灭失,并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温馨提示
车辆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三)机动车属于被盗抢骗的;
(四)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五)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对于无法正常行驶的车辆
一定要及时办理机动车报废及注销登记
千万不能存有侥幸心理
安全驾驶才能平安回家!
信息来源:济南车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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