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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先生(化名)与蓝天公司(化名)签订合同,委托蓝天公司拍卖车辆。买家拍得并收到车辆后,发现存在违章无法过户。在购车数个月后,买家退车。蓝天公司认为,车先生隐瞒车辆存在违章情况,要求其退还卖车款及利息,并接收退还车辆。车先生则认为从车辆交付已经过数月,超过合理期间应当赔偿损失,故提起反诉,要求蓝天公司支付车辆折旧费,退还处理违章费用、违约金扣款、商业保险费。
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车先生作为委托人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应对损失承担主要责任。蓝天公司作为拍卖人怠于行使其要求委托人如实披露的权利,未能及时发现车辆可能存在的违章情况,亦是导致车辆买受人退车退款的原因,其对损失应承担次要责任,故判决车先生支付蓝天公司卖车款及利息,蓝天公司返还车辆、支付部分车辆折旧费用,对车先生主张的违约金扣款及商业保险费未予支持。
案 情 简 介
蓝天公司诉称,公司系二手车拍卖服务平台运营方,主要为平台上买卖双方提供二手车交易相关技术服务。蓝天公司、车先生签订合同,车先生系涉案车辆在平台的委托拍卖人和车辆提供方,即车辆卖方,其通过平台拍卖车辆。案外人即车辆买方通过竞拍购买了涉案车辆,并通过平台支付车款。买方在给涉案车辆办理过户手续时,发现车辆有违章记录未处理,导致车辆无法过户。买方认为交易目的无法实现,遂要求蓝天公司退还车款。蓝天公司作为平台的运营方,第一时间向车先生反馈了买家的退款请求,但遭到车先生拒绝。于是,蓝天公司代车先生先行退还了购车款并提存了涉案车辆。车先生隐瞒车辆真实情况给买受人造成损害,蓝天公司作为拍卖平台运营方依据拍卖法及涉案协议约定,有权向车先生追偿。
车先生辩称,不认可蓝天公司主张,蓝天公司有义务了解知晓车辆的信息及状态,其明知有违章不能过户还把车辆发给买家使用。如果交易不成功应及时把车辆退还,现车辆的折旧费用、贬值费用、使用和磨损的费用应当给予补偿。
蓝天公司对反诉辩称,车先生在委托拍卖车辆时并未说明车辆还有违章未处理的情况。依据车先生提交的证据,车先生在买家竞拍取得涉案车辆后才告知有违章未处理。蓝天公司一直在买卖双方间协调沟通。因违章发生在车先生委托拍卖之前,处理违章的责任应由车先生承担,但其未提前告知违章事宜,未配合买家尽快处理违章,导致买家退车。因此其不同意承担车辆折旧费。根据约定,车先生违约,公司有权扣除违约金。车先生要求蓝天公司退还保险费没有依据。
法 院 审 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车先生作为委托人,负有向拍卖人蓝天公司说明案涉拍卖车辆的来源和瑕疵的法定义务,但其在委托拍卖时未告知蓝天公司案涉拍卖车辆存在违章,拍卖成交后车辆因违章无法处理未能过户。同时,蓝天公司系专业的二手车拍卖平台,其有权且应当要求说明拍卖车辆的来源和瑕疵,包括车辆是否存在违章等。依据现有证据,蓝天公司未向委托人车先生询问车况,包括车辆是否存在违章未处理等基础性问题,亦未在上架拍卖前对此进行查询确认。拍卖成交后,蓝天公司人员在得知案涉车辆存在违章时,如实告知了买受人该情况。虽经买受人同意并收取车先生款项处理违章,但最终未能处理。鉴于此,对于蓝天公司产生的退还竞买人购车款、利息损失,以及拍卖成交后交付车辆至退车期间因使用车辆产生的折旧损失、车辆停放至今产生的折旧损失等,车先生作为委托人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应对损失承担主要责任。蓝天公司作为拍卖人怠于行使其要求委托人如实披露的权利,未能及时发现车辆可能存在的违章情况,亦是导致车辆买受人退车退款的原因,其对损失应承担次要责任。
案涉车辆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已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购车款后通过蓝天公司支付给车先生。后因车辆违章无法过户,蓝天公司将全部购车款退还竞买人。蓝天公司代车先生返还买受人车款后有权追偿,车先生应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同时,车先生向蓝天公司支付款项后,车辆应当返还车先生。故蓝天公司要求向车先生返还案涉拍卖车辆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车辆折旧金额主要由车辆使用里程、自然损耗、事故情况等决定,且受到汽车交易市场行情、交易时间等因素影响,难以确定。结合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具体金额,但该损失已确定发生,按照前述主次责任划分,酌定蓝天公司支付车先生车辆部分折旧费用。对于违约金,依据合同约定应当予以扣除,车先生委托拍卖时未告知蓝天公司车辆商业保险投保情况,该部分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车先生的该项反诉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 官 说 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十八条规定:“拍卖人有权要求委托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第二十七条规定:“委托人应当向拍卖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第六十一条规定:“拍卖人、委托人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未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买受人有权向拍卖人要求赔偿;属于委托人责任的,拍卖人有权向委托人追偿。”
目前,二手车辆流转与平台经济相结合,产生了新的交易形式,但是无论形式如何变化,交易各方均应秉持诚信交易的基本理念。以拍卖的形式进行二手车流转,车主作为委托人应当如实告知拍卖车辆的来源和瑕疵,而拍卖公司作为专业二手车拍卖平台,亦应就车辆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从专业的角度弥合购买双方的信息差,从而将无法交易的风险降到最低。
此外,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第五百九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交易无法正常进行时,各方均应有效沟通,防止损失的继续扩大,亦应就现有损失根据各方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车先生作为车辆持有人,对于车辆的基本情况最为了解,却未告知车辆存在违章情况,承担了主要责任。蓝天公司因为未尽到审慎的核实义务,承担了次要责任。在产生纠纷后,冲突双方应妥善处理,尽量避免不必要损失的发生。
(文中当事人名称均为化名)

